浙国资党办〔2008〕2号
关于印发陈正兴、楼仁良同志在省属企业
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讲话的通知
各省属企业党委、纪委、监察机构,各市国资委(办)党委(党组):
现将省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陈正兴同志和省国资委党委委员、纪检组长、监察专员楼仁良同志在2月22日省属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2008年3月6日
以十七大精神指导反腐倡廉建设
推进国有企业在创业创新中又好又快发展
—陈正兴同志在省属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8年2月22日)
同志们: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省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的部署,研究部署省属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经省国资委党委研究,今天我们召开省属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午,楼仁良同志对纪检监察工作作了总结部署,大家还进行了分组讨论,相互交流了经验。对这次会议,国务院国资委纪委和省纪委都非常重视,省政协副主席、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陈艳华同志,国务院国资委纪委邵春保副书记专门出席会议并将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很好地贯彻落实。借此机会,我先讲几点意见:
一、2007年省属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成效明显
过去的一年,全省国资监管机构和国有企业按照省委、省政府反腐倡廉的重大决策和省纪委的工作部署,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以“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以构建惩防体系为主线,以改革和制度建设为重点,不断加大惩治和预防腐败力度,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
根据省委“作风建设年”活动的要求,我委统筹兼顾机关和企业两个层面的作风建设活动,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目标要求、主要内容和实施步骤。建立组织机构,成立“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从组织上保证“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开展。精心组织实施,认真部署每一阶段工作,结合各自实际,设计不同载体,确定活动主题,做到有声有色。加强工作指导,省国资委领导班子和作风办的同志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指导活动有效开展。各省属企业也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问卷调查、深入基层调研等多种方式,走进职工,真心倾听员工呼声,虚心接受员工意见建议。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我委和各省属企业结合工作实际,本着“存在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认真进行剖析,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通过作风建设活动,初步建立了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全委机关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作风有了进一步转变,提高了对在浙江这个民营经济高度发达的省份搞好国有经济意义的认识,增强了对推进浙江国有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信心和决心。
(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落实
根据省委、省政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文件精神,认真抓好“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和落实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制度”专项工作,明确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处室,做到早部署早安排。制定出台《省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实施办法》,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基本做到“应进必进,能进则进”和“公开、公平、公正、透明”交易,国有产权交易进场率不断提高。去年,省、市国资委监管企业的国有产权转让项目共184项,评估总价32.86亿元,成交总价44.19亿元,转让增值率34.47%。其中,省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项目43项,评估总价11.63亿元,成交总价20.27亿元,转让增值8.64亿元, 转让增值率74.34%。制定了《省属企业落实反腐倡廉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省属企业反腐倡廉工作目标、重点和措施。各省属企业能够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企业生产经营工作同部署,责任制同签订,考核同进行,奖惩同兑现。从去年12月国资委组织的检查情况看,省属企业落实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情况总体上是好的。
(三)积极推进惩防体系构建工作
坚持融入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思路,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坚持拓展领域、寓于管理的工作途径,坚持领导负责、齐抓共建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惩防体系构建工作,增强了综合防治腐败的能力。在前年制定出台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办法的基础上,去年又对省国资委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办法工作进行了责任分工,进一步细化分工,明确责任,落实任务,融入到国资监管和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领域中去,通过建立廉洁从业的思想道德教育长效机制、科学系统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和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在省属企业中初步形成了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纪委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齐抓共建的工作格局,形成了相对完善的具有浙江国企特点的惩防体系。交通集团、能源集团加大联合构建的力度,在百亿工程建设中建立联合预防职务违法违纪工作机制。2007年10月底,省检察院、省监察厅和省发改委在能源集团兰溪发电有限公司召开全省“五大百亿”工程预防职务违法违纪工作经验交流会,能源集团、交通集团在会上作了经验介绍。
(四)强化对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的教育和监督
结合“作风建设年”活动,加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力度,创新教育载体,充实教育内容,丰富教育形式,把集中教育和日常教育、主题教育和普遍教育、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有机结合,抵制各种不良习气的侵蚀,营造廉洁、创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和氛围。认真贯彻《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国资委和省属企业分别召开不同层次会议,传达学习规定,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执行领导人员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有873人报告了有关情况。严格执行“三谈一述”制度,共有1701名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了述职述廉,纪委负责人与770名下级主要负责人谈话,对682名领导人员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对182名企业人员进行诫勉谈话。
(五)继续深化企业效能监察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国有企业效能监察暂行办法》,推动省属企业效能监察工作的有效开展。不少企业结合实际制定了实施细则,明确效能监察的责任体系、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工作程序和奖惩办法。突出重点,加强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物资采购、技改项目、不良资产等效能监察,推进效能监察进入流程、规范运作。通过效能监察,挽回经济损失800多万元,节约资金8000多万元。
(六)严肃查处违纪违法的案件
加强信访举报工作,认真对待职工群众诉求,及时处置来信来访,维护了企业和社会稳定。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上下沟通配合,严肃查处贪污贿赂、侵占国有资产、严重侵害职工群众利益的案件,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据统计,去年省国资委和省属企业立案查办违纪违法案件17起,处理违纪违法人员11人,移送司法机关9人。同时,我们也注重加强对国有企业违纪违法案件新情况、新特点的调查研究,分析当前国有企业违纪违法案件的特点和规律,研究探讨预防腐败的措施和方法,进一步拓宽预防和惩治腐败的思路,更好地保护我们的干部。
一年来,省属企业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为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据快报统计,全省11个市本级监管企业全年实现销售收入848.7亿元,同比增长19.2%;实现利润77.1亿元,同比增长31.1%;实现净利润50.3亿元,同比增长42.1%;上缴税金47.8亿元,同比增长11.6%。截至2007年底,全省11个市本级监管企业资产总额3234.6亿元,同比增长18.7%;所有者权益1201.1亿元,同比增长17.8%。省属企业各项经济指标继续保持较大幅度的增长,资产规模不断扩大,销售收入显著增加,经济效益连创新高,全年实现销售收入2529.0亿元,同比增长20.6%;实现利润171.2亿元,同比增长38.9%;上交税金129.3亿元,同比增长12.5%。截至去年底,省属企业资产规模首破三千亿元大关,达3441.2亿元,同比增长20.4%。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纪检监察战线上的同志们所付出的艰辛努力。在此,我代表省国资委党委,向在座的同志并通过你们向国资系统纪检监察战线上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在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思想观念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的时期,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还有许多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如国有企业的改革没有完全到位,国资监管的体制机制没有完全理顺,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不够完善。有的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监督制约特别是对下属子公司的控制力不强;有的企业议事规则不够完善,决策不够民主,班子不够和谐;有的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意识不够强,自我要求不够严,作风转变不明显,违法违纪的问题还时有发生;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和人员配备还不能完全适应反腐倡廉建设需要等。这些既是引发腐败问题的深层隐患,同时,也是制约企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在反腐倡廉依然严峻的形势面前,如何更有效地加强国资监管,确保国有资本和国企领导人员的“安全”,实现反腐倡廉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双赢,是摆在我们面前的迫切问题。我们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有效的工作,坚定不移地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二、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导省属国有企业反腐倡廉新的实践
党的十七大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成党的执政使命的战略高度,把反腐倡廉建设同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一起确定为党的建设的基本任务,体现了我们党对执政规律特别是反腐倡廉规律的深刻认识,表明了党中央反对腐败的鲜明态度和坚强决心。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一次重要会议,胡锦涛总书记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精辟分析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深刻阐述了新形势下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工作原则和主要任务,特别强调了要注意把握和体现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号召全党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更加坚决地惩治腐败,更加有效地预防腐败。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纲领性文献,对于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省委赵洪祝书记在省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上,围绕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强调要把反腐倡廉建设置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四位一体”总体布局中来把握,融入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来推进,放到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中来定位,作为当前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来落实,为实现“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提供有力保证。赵洪祝书记的讲话为我省反腐倡廉建设指明了方向。省纪委王华元书记的工作报告,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要求,全面部署了今年的任务,使我们进一步明确了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和具体要求。我们一定要紧密联系省属企业和各地反腐倡廉实际,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与学习贯彻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把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贯彻到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具体实践之中。
刚才李德忠同志传达了中央纪委关于李培英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和王华元书记、葛慧君副省长的两个批示,我们既要从中吸取教训,同时更要注重研究省属企业的反腐倡廉建设。今年的反腐倡廉工作,要着重把握以下几点:
(一)坚定不移地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现在省属企业都在加大改革的步伐,加快发展速度,要使省属企业在这快车道上高速运转,必须要有良好的保障机制,这保障机制很重要的就是要有一个反腐倡廉的环境。因此,我们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的理念,用科学发展观指导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实践,思想更加关注,工作更加深入,措施更加得力,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有机结合,发挥企业反腐倡廉工作在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实现省属企业六大板块发展的保证作用。
(二)坚定不移地促进国有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我们必须坚持融入中心、服务大局、强化管理、整体推进的总体思路,根据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的总战略,围绕企业创业创新,把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与深化企业改革、实现战略发展紧密融合,贯穿于国有资产监管、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以及生产经营管理全过程与关键环节,着力解决党风方面妨碍企业深化改革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的突出问题,把握好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不断增强国有企业活力、控制力、影响力,为“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提供有力支撑。
(三)坚定不移地遵循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坚持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始终把治标与治本、惩治和预防贯穿于反腐倡廉建设全过程。我们务必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在保持惩治腐败强劲势头,依法依纪查办案件的同时,坚持未雨绸缪,推进关口前移,更加有效地预防腐败。突出重点,强化监管,系统治理,整体推进,努力形成企业防腐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全力运行监控机制、依法依纪办案机制。
(四)坚定不移地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具有全局和战略地位。我们必须着眼长远、立足当前、整体规划、分步实施,与企业发展战略目标一致,与企业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相适应,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系统工程。进一步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主要领导负总责、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努力建设高素质的纪检监察队伍。
(五)坚定不移地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以构建惩防体系为主线,既要保持查办案件强劲势头,更要注意从源头上有效防治腐败,始终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规范权力运作,体系化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紧密联系企业改革发展的阶段性目标任务,着力从公司治理结构、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创新。要根据形势发展变化进一步完善现有规章制度,及时制定新的规章制度,切实把制度建设作为国有企业有效预防腐败的根本途径。要规范权力运行,健全激励保障,强化制衡约束,不断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充分发挥企业管理部门的职能监督作用,完善企业内控机制和风险管理体系,有效控制经营风险和积极防范道德风险,建立健全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的长效机制。
三、围绕省属国有企业创业创新全面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落实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的开局之年。全省国企改革发展和国资监管工作的指导思想已经明确,总的讲就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抓住“三本”、提高“三力”、实施“三再”工程。“三本”就是:加强资本、人本、成本管理;“三力”就是:增强全省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三再”就是:努力推进国有企业再创业、再提高、再发展工程。因此,2008年全省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要围绕“创业发展,创新强企,深化改革,科学监管,以创新推进创业,以强企支撑强省”的总要求去部署、去落实。
省属企业和各市国资委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中纪委二次全会和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围绕中心工作,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努力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反腐倡廉建设提供思想保证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十七大、中纪委二次全会和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要学好、吃透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结合国企改革发展和国资监管工作实际,树立一手抓国企改革发展,一手抓国企反腐倡廉的思想。针对党员干部思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继续深入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坚持优良传统,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各省属企业的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要以对党、对人民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要忠诚于国有事业,要对国有资产的完整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负责,对造成的国有资产损失承担责任。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遵守法律法规,执行国资监管制度,自觉遵守党组、党员和群众的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决不能以权谋私。反腐倡廉教育要面向职工群众,同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结合起来。要深入开展企业廉洁文化建设,培育和塑造“廉洁从业、诚信守法、行为规范、道德高尚”的廉洁文化理念,不断提升廉洁文化的影响力,使廉洁文化在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和谐企业文化、满足职工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2、认真实施廉洁从业规定和实施细则。把教育与管理结合起来。认真贯彻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坚持把对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的要求,融入企业管理制度和行为规范中,进一步规范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为。“水清沙自洁,官贤弊自绝”。企业领导人员要严格自律,慎独慎微,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同业经营或关联交易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获取非法利益;不准相互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亲属等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不准在企业资产整合、引入战略投资者等过程中违规决策,谋取私利;不准擅自抵押、担保、委托理财;不准利用企业上市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过程中的内幕消息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提供虚假财务报告;不准违规自定薪酬、兼职取酬、滥发住房补贴。各单位要按照“七个不准”的要求,制定贯彻意见,明确具体措施办法。同时,修订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把原则性要求变成符合企业实际的刚性规定。
3、继续深化作风建设。根据省委不断深化作风建设的要求,围绕“抓作风建设、促创业创新”这个主题,深入开展“服务创业、再增感情”和“推动创新、再破难题”专项活动,推动作风建设深入持久地开展。要重点解决领导人员在执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群众路线、执行廉洁从业规定、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以及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领导人员作风的进一步转变。要把作风建设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贯穿于领导人员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各个环节。通过作风建设,坚定搞好国有企业的信心,做勤勉干事、精心干事、廉洁干事、创业创新的带头人;更加密切与职工群众的联系,千方百计解决职工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不断发扬艰苦奋斗作风,勤俭办企业,把有限的财力、物力和人力用在更好地促进发展、改善职工群众生活上来;切实弘扬求真务实精神,立足企业实际,发挥自身优势,不断开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新局面。
(二)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为反腐倡廉建设提供制度保证
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最根本的是要加强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必须坚持以改革为统领,着力于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导致腐败现象发生的深层次问题,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降低腐败概率,降低经营风险。
1、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理清工作思路,在总结近两年构建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力量,加强领导,坚定不移地推进惩防体系构建工作。要深入贯彻中央《实施纲要》和省委《实施意见》,根据即将出台的中央《2008—2012年工作规划》及我省今后五年体系建设实施办法,结合实际,进行完善,促进廉洁从业;完善制度体系,防范腐败风险;创新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实效。要正确处理构建惩防体系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整体工作和阶段工作的关系,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要进一步发挥纪检监察机构的组织协调作用,协助党委抓好反腐倡廉建设,推动国资系统的惩防体系构建工作向纵深发展。在探索体制机制创新中实现监督力量的合理配置。建立监督信息共享和协调处理机制,推进监督责任法制化、规范化,充分发挥企业党内监督、纪检监察监督、监事会监督、审计监督、管理部门监督和民主监督的作用。
2、健全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要总结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经验,加快实施国有企业监事会制度和国有独资、绝对控股公司职工董事制度和职工监事制度,规范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运作,建立健全权责统一、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议事规则,努力解决董事会与经理层交叉重叠、职责不清、相互错位、相互越位的问题。进一步缩短管理链条,实现扁平化管理,理顺母子公司管理体制,增强集团控制力。全面修订完善省属企业公司章程,规范企业内部运行。通过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形成授权明确适度合理,用权公开透明规范,管权严格科学高效,内控约束制衡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确保管理者权力的正确行使。
3、建立健全风险监管和内控机制。风险防范是企业稳定发展的“防火墙”。企业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发展,要切实强化风险意识,着眼于风险防范,围绕权力运行特点,不断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制度,建立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积极探索试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制。要深化国资监管体制改革,进一步健全完善国资监管各项制度,完善产权交易进场制度,全面推行企业预算管理,在产权管理、财务管理、绩效管理、资金管理、审计监察等内控关键程序和环节,建立规范的制度体系。加强对企业产权交易、资本运营、财务管理、工程项目等企业经营管理关键环节监督检查,加强高风险投资业务的监督和预警防范。要严格规定投资、担保、抵押等事项的管理权限,切实把好对外担保、应收账款、债务等风险管理关口,确保每一个风险岗位上的干部职工都受到应有的监督制约,各类违规行为一有苗头就得到有力控制,各种可能出现的腐败问题得到有效防止。要强化资金管理,严格控制资金流向,防止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规范收入分配制度,完善科学合理的考核激励约束机制,把经营目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薪酬挂钩,形成讲廉洁、重业绩、强激励、硬约束的制度体系。规范领导人员职务消费,继续深入开展廉洁承诺、诫勉谈话等工作,积极探索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的考核与评价工作。
(三)健全完善科学的制约监督机制,为提高反腐倡廉建设提供机制保证
1、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重点加强对领导人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管理、使用和关键岗位的监督。各省属企业领导人员必须切实增强执行制度的自觉性,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要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议事规则进行决策,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问题,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决不允许个人专断;凡涉及职工利益的福利、工资、奖励等政策,都交给职代会讨论通过执行。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党内民主,保证党员行使各项民主权利。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完善国资委事务和企业厂务公开制度,扩大公开的内容和范围,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有关责任人要严肃批评,限其纠正。对情节严重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做到令行禁止、违者必纠。要全面发挥财务监督 、审计监督、监事监督和纪检监察的作用,把自上而下的监督与自下而上的监督、专门机构监督与职工群众监督、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监督的整体合力。
2、继续推进企业效能监察工作。要围绕改革中的热点,经营管理中的弱点,安全生产中的难点,群众反映的焦点问题,进一步开展效能监察,促进企业规范改制,加强管理,安全生产,又好又快发展。特别是要加强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国有产权转让、不良资产处置、节能减排降耗、物资设备采购等效能监察,促进企业不断强化内部控制,有效发挥预防作用,防范国有资产流失。要明确效能监察责任主体,切实形成在企业党政领导下的效能监察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效能监察更好发挥综合监督作用奠定工作基础,推动效能监察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方向发展。
3、加大督促检查的力度。要紧紧围绕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战略决策,结合企业实际,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加强对国资监管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法规制度的真正落实。加强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领导人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加强对企业重组改制的监督检查,促进损害职工群众合法权利问题的有效解决。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领导人员认真履职和廉洁从业。加强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领导人员以良好的作风带动企业职工群众创业创新发展。注意和改进检查方式方法,既要防止图形式、走过场,又要简便易行、注重实效。
(四)充分发挥惩治的治本功能作用,为反腐倡廉建设提供有效保证
查办案件、严惩腐败是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任务。我们必须从发生的腐败案件中清醒地看到,腐败对家庭、企业、社会所带来的伤害和痛苦、成本和代价、危害和影响,自觉做到处理腐败问题不姑息、不护短、不手软。要按照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关于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部署,认真查处在工程建设、产权交易、营销采购等经营活动,特别在各类招投标中的商业贿赂案件。配合有关部门完善规范市场竞争行为和惩治商业贿赂的法律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规章制度,形成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要加大惩治力度,继续重点查办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严肃查办工程建设中搞虚假招投标的案件;隐匿、侵占、转移、贱卖国有资产的案件;违反“三重一大”规定以及经营管理人员违规交易、非法获利、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以及商业贿赂等案件;利用职权为本人、亲属及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损失的案件;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案件。认真受理和处理职工群众信访举报。加强与上级纪检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发挥治本功能作用,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查处一起总结一起,总结一起教育一片,使其不愿腐败、不去腐败、远离腐败,努力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
(五)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落实反腐倡廉建设提供领导保证
1、切实加强对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国有企业发展的实践表明,反腐倡廉建设既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国有企业自身发展的重要因素,不仅关系到企业的形象和声誉,而且关系到企业的发展方向、发展业绩和发展潜力。各企业要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是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各级党组织和经营班子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者,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领导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始终把反腐倡廉建设作为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任务来抓。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行使职权,进一步从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作经费上保证纪检监察职能作用的发挥,为加强纪检监察机构与业务部门的密切配合,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组织协调作用创造条件。
2、有效推动反腐倡廉建设的深入发展。要认真总结近几年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的实践经验,不断探索和把握反腐倡廉建设规律,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企业创业创新发展之中,寓于各项改革和管理制度之中。要把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整合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性、协调性、系统性、实效性。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努力使思想观念、决策部署、工作方式更加符合科学防腐的目标,更加符合重在建设的要求。要狠抓工作落实,对重点任务要统一组织力量进行检查督促,强化责任追究,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错误行为,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
3、努力提升纪检监察队伍的能力水平。纪检监察干部处在反腐败斗争的第一线,面临着腐蚀与反腐蚀的严峻考验,必须在党委的领导下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纪检监察队伍的能力水平。要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加强对反腐倡廉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不断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和主动性。要紧紧依靠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改进工作方法,主动融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去,抓住影响企业发展和防范腐败风险的关键环节,建章立制,加强监督,在维护党纪政纪、维护国有资产安全方面发挥职能作用。要积极开拓创新,用新的眼光审视、判断和分析国有企业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多谋创新之策,多出有效之举,多创新鲜经验。要坚持原则、秉公执纪,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党章和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党组织和职工群众的监督,努力成为加强学习的模范、真抓实干的模范、严格自律的模范,树立纪检监察机关“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同志们,在国有企业创业创新发展形势下,反腐倡廉的任务也更加光荣而艰巨。我们一定要在十七大精神指引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不断取得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成效,为实现省属国有企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
扎实推进省属企业反腐倡廉建设
—楼仁良同志在省属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08年2月22日)
同志们:
为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总结交流07年工作和部署08年工作,经省纪委监察厅、省国资委党委同意,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省属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国务院国资委纪委监察局、省纪委监察厅、省国资委党委都非常重视这次会议。省政协副主席、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长陈艳华,国务院国资委纪委副书记邵春保和省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陈正兴都将专门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落实。
一、2007年纪检监察工作回顾
2007年全省国资纪检监察工作在省纪委监察厅、省国资委党委的领导下,按照中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十次全会精神,扎实工作,抓好落实,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紧密结合“作风建设年”活动,推进省属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省国资委机关和省属企业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并以此为契机,把加强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放在重要的位置,抓出了成效。一是紧密结合实际,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委机关和省属企业均成立了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内容加强领导人员作风建设,制定了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学习教育,通过深入企业一线调查研究、召开专题座谈会、发放意见表、问卷调查、设置意见箱、开通监督专用电话和电子信箱、网上论坛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对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意见。通过认真分析、梳理,明确整改内容,落实整改措施,建立改进领导作风、推进各项工作的长效机制。委机关开展了以“增进感情、解决问题、促进工作”为主线的“作风建设年”活动;能源集团两级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对自身能否“忠于事业、勤于事业、精于事业、廉于事业”广泛征求意见,获得职工高度评价。由于重点突出、措施到位,委机关党员干部和各级企业领导人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为基层服务的意识不断强化,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二是开展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情况的监督检查。为促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根据《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经国资委党委同意,我们抽调部分省属企业领导人员及委机关部分处室的同志,组成5个检查组,对省属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主要采用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查阅相关台账资料等形式,多方面听取了解省属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惩防体系构建情况和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开展情况等。通过检查,基本掌握了企业党风建设和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等情况,发掘了很多好的经验和做法,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与不足,不仅进一步增强了省属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的意识,而且加强了省属企业之间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方面的互相交流和学习。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及时召开会议传达省纪委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积极配合省委巡视组做好交通集团、旅游集团两家企业的巡视试点工作,对两家企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从业、选拔任用干部、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等五个方面的情况做了较为全面地了解。三是不断完善廉洁从业的各项制度。省属企业结合实际,把完善廉洁从业的要求贯穿于企业管理各项制度,并以切实有效的措施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如:交通集团出台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实施细则》和《企业领导人员勤廉从业“十不准”》,从廉洁从业行为的规范、实施、监督及对违纪行为的处理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能源集团与业主单位、代理公司、应标公司、应标单位、评标人员普遍实行了《廉洁协议书制度》;萧山机场吸取一期工程建设的教训,在二期工程建设中,建立了工作人员廉洁自律规定和监督管理等12项制度。此外,各省属企业对近几年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行了总结和回顾,推动了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了领导人员从业行为。
一年来,通过作风建设年活动、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等,省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年省属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廉洁承诺共1822人次,对新任领导人员任职谈话403人次,领导人员上缴礼金、礼卡、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349人次,计116.361万元。
(二)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根据省委、省政府《2007年省直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通知要求,省国资委党委及时召开党委会,明确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浙国资党办〔2007〕3号),对由省国资委牵头的“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和落实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制度”两项工作和参与的“深化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推进统一招投标平台建设、深化厂务公开工作、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四项工作,明确了总负责人、牵头分管领导和相关处室责任分工,从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上确保专项工作的落实。省国资委党委高度重视国有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了《省属企业落实反腐倡廉工作实施意见》(浙国资党办〔2007〕9号),进一步明确省属企业反腐倡廉工作的目标、重点和措施,并要求各省属企业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反腐倡廉工作作为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实抓好。绝大多数省属企业能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龙头”,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企业改革发展、生产经营管理等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把责任落实到人。如长广集团、水利水电集团在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实施细则时将重点放在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能源集团创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党建工作要求有机结合,制定了《2007年度“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针对所属企业性质、规模和管理对象多元化的特点,把生产型和管理型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评标准作了细分,使考核工作更贴近实际,更具操作性,也增强了不同企业赶超先进的动力。
(三)扎实推进惩防体系构建工作。在去年制定出台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办法的基础上,今年又对省国资委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办法工作进行了责任分工,对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到处室和省属企业。要求省属企业通过建立廉洁从业的思想道德教育长效机制、科学系统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和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形成相对完善的具有浙江国企特点的惩防体系。各省属企业不仅都制定了具体实施办法,而且能够按照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具体办法明确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把握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建立健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全方位、全过程的制度体系,把惩防体系建设与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现代公司法人治理结合起来,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起来,不断推进企业建立完善权力运行机制、科学决策机制、民主监督机制和企业经营管理流程建设,不断推进企业制度创新,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促进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多数省属企业重点抓好程序性制度的完善和规范,抓好相关制度的衔接,使企业的规章制度合理适度,有效管用。建设集团总部仅去年一年就修订、新定了33项制度;铁路集团近三年围绕惩防体系构建,共制定、修订各类制度60多项,梳理、绘制流程图24张,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并在党员职工中开展“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知识”竞赛活动,使每一位党员职工了解、熟悉、精通《实施细则》;综合资产管理公司成立才一年,现已制定了近20项制度,切实做到有章可循,按章办事;交通集团、能源集团加大联合构建的力度,在百亿工程建设中建立联合预防职务违法违纪工作机制,成效明显,其中兰电工程不仅提前完成并网发电,评为“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而且确立了自身的“百亿廉政工程”形象—整个工程项目决算比预算节约15亿元人民币,工程建设全过程实现了无职务违法违纪案件、无信访、无举报的“三无”目标,2007年10月底,省检察院、省监察厅和省发改委在能源集团兰溪发电有限公司召开全省“五大百亿”工程预防职务违法违纪工作经验交流会,能源集团、交通集团在会上作了经验介绍。
(四)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委机关和省属国有企业在抓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中,始终坚持把思想教育作为一项基础性工程来抓。一是制定下发了《2007年省国资委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任务分解》,明确组织领导、总体要求和教育重点,并把工作任务分解到委机关各处室和省属企业。二是不断创新教育形式,使反腐倡廉教育多样化。省属企业充分利用企业报刊、网站、宣传栏等阵地,以书画、摄影、漫画、小说、短信、警句、卡片、手册为载体,采取上党课、专题讲座、邀请专家辅导、办培训班、组织知识竞赛测试、播放电教片、举办演讲比赛等形式,创造了浓厚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氛围。仅省属企业就组织举办党风廉政建设讲座159次,参加讲座10544人。《浙江国资纪检监察》简报共编发了24期,并对预防职务违法违纪及省属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方面的好经验等做专门宣传报道。能源集团、杭钢集团、交通集团和绍兴市国资委被评为2007年浙江国资纪检监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省属企业共编发纪检监察信息458期。三是开展集中性的主题教育,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省属企业密切联系企业实际,围绕中心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一年来,开展“诚信经营、依法经营”、 “加强作风建设、创建和谐企业”、“廉洁从业促和谐”、“企业改制中的党风廉政”、“展农字头本色、现农发人风采”等各类主题教育活动,参加人数达19421人。四是开展正反典型宣传教育,促进反腐倡廉教育的实效性。省属企业和直属单位认真组织党员、职工观看《好支书郑九万》、《公仆》、《警钟》、《赌之害》等,参观省第二届反腐倡廉书画展,有些企业还结合职工思想实际,通过座谈讨论,撰写心得体会等,提高教育效果。能源集团下属的乐清发电公司干部党员还走进九绛村,直面村干部郑九万,感受来自楷模的精神力量。省属企业共开展警示教育246次,参加人数达25907人。五是积极开展廉洁文化进机关、进企业活动,营造廉洁文化氛围。在委机关党员干部中开展和谐文化理论征文研讨活动,并按照“改革求和谐、发展固和谐、文化育和谐、管理谋和谐、稳定保和谐、党建推和谐”的总体要求,在省属企业开展和谐企业建设专题研讨活动,引导企业运用职工喜闻乐见的形式,将廉洁的观念和廉洁从业的好人好事,通过文化传播的方式,带到企业和职工群众中去。
(五)不断深化效能监察工作。效能监察是国有企业反腐倡廉与加强企业管理有机结合的最佳切入点,是推进企业强化管理,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有效途径。一年来,省属企业积极贯彻落实《浙江省国有企业效能监察暂行办法》,结合自身生产经营管理实际,从生产经营管理的薄弱环节和易发腐败的关键领域和重要部门(岗位)入手,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查防结合、以查促防,针对企业存在的效益、效率、质量、安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开展效能监察,在提高企业管理的效益和水平、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进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方面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铁投集团、建设集团、农发集团、商业集团、交通集团、盐业集团和综合资产公司等单位制定了效能监察实施细则;巨化集团、长广集团、旅游集团、能源集团等开展了不良资产效能监察;杭钢集团针对技改项目实施“三单”(设计修改联系单、施工业务联系单、施工业务签证单)跟踪制度;石化建材集团将效能监察向技术改造、新产品研制开发等领域拓展;商业集团开展以“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的效能监察试点;巨化集团在评定效能监察成果时,把监察主体的过程参与、监察过程的工作记录作为效能监察成果评定的重要条件,保证了效能监察成果的质量。省属企业及下属企业效能监察共立项 172项,查出违纪金额475.503万元,挽回经济损失823.60万元,节约资金8176.98万元,提出监察建议221项,作出监察决定29项,建章立制217项,其中省属企业及下属企业开展不良资产效能监察立项9项,追索收回资产金额36.4万元,提出监察建议46项,作出监察决定16项,有力促进了企业加强和改进管理,强化了监督制约机制,推进了企业反腐倡廉工作的开展。
(六)抓好案件查办和信访工作。一是认真做好案件查办工作。委纪检组和省属企业认真学习贯彻省纪委案件检查工作会议精神,本着查清问题,惩治腐败,减少损失,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原则,从维护企业和谐发展的大局出发,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保障了企业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委纪检组和各省属企业共初步核实违纪线索17件,立案查办违法违纪案件17起,处理违纪违法人员11人,其中:党纪处分10人,政纪处分7人,双重处分6人,移送司法机关9人。其中委纪检组根据省纪委的指示,配合杭州市检察院查处了原铁路投资集团副总经理于强受贿案。二是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注重从案件中挖掘教育素材,加强制度建设和经营管理力度,及时查防补漏。杭钢集团、交通集团利用今年集团公司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深刻剖析涉案人员走向犯罪的特点和根源,及时敲响警钟。杭钢集团还将3·29”受贿窝案庭审录像制作成警示教育片,扩大教育面,并与拱墅区人民检察院签订了联合预防职务犯罪协议,成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约定了双方的工作职责,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经费保障制度等。交通集团公司在温井木案件发生后,及时下发通知,要求各子公司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和专项审计,并在集团公司内部推广浙北公司的廉政约谈制度,加大监督力度。三是做好来信来访和案件管理统计工作。委机关和省属企业认真调查梳理信访件,对领导批办件,还组织专门力量进行调查。案件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多数企业能按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情况。委机关和省属企业共处理来信629件、接待上访 381批次、共1472人次,其中群体访50批次 、共992人次。四是加强对当前国有企业违纪违法案件的调研。我们先后到8家省属企业调研,共同分析当前国有企业违法违纪案件的特点和规律,研究探讨防治腐败的措施和方法,进一步拓宽了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工作思路,调研报告《拓展国有企业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的思考》在省纪委《纪检监察调研》全文刊登。建设集团、交通集团、能源集团、巨化集团、长广集团等对近年来集团公司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尤其是针对容易发生腐败行为的环节、岗位等开展了调研分析。巨化集团就“立足企业实际,积极拓展从源头防治腐败工作领域”课题在全公司纪检监察干部中开展研讨,论文获得了中国监察学会论文二等奖。
(七)重视加强纪检监察机构队伍建设。一是省属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正逐步得到重视和加强。省纪委领导和省国资委领导都非常重视和关心国资系统纪检监察队伍建设。3月5日,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华元到国资委调研时强调:“国资监管工作非常重要,国资委纪检监察力量必须加强。要按要求建立健全省属企业的纪检监察机构,配备专门工作人员,为做好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提供组织保证”。省国资委领导利用开会、到企业调研、检查的机会,多次强调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在上级领导的重视和推动下,绝大多数省属企业能够重视纪检监察机构队伍建设问题。建设集团党委专门召开党委会,研究纪检监察机构队伍建设问题,要求各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健全组织,充实人员,现建设集团所属二级单位凡是党委建制的均成立了纪检监察机构。能源集团在集团本级配齐配强纪检监察人员的基础上,对下属企业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不到位的单位进行指导和协调。农发集团、机电集团、商业集团、财通证券新设了监察机构,先后有7家企业按照《浙江省省属企业纪委副书记及监察机构负责人任免审核工作程序》任命了纪委副书记或监察机构负责人。二是注重培训教育,提高综合素质。举办了全省国资系统第二届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邀请国务院国资委纪委监察局、省纪委监察厅的领导、专家就反腐倡廉的形势和任务、党政纪案件检查审理、效能监察和信访等内容进行授课,省属企业和各市国资委纪委近60名纪检监察人员参加了培训。杭钢集团、能源集团纪委等在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基础上,通过走出去、请进来和自办培训班的方式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业务培训,以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适应新时期形势发展的需要。
一年来,省属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省属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存在着不足。省属企业党风建设工作开展得还不平衡;对各级领导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比较薄弱;个别集团班子成员作风不正,严重影响企业的改革发展稳定;有的领导人员不能严格遵守廉洁从业规定;省属企业集团公司本部对下属企业的监督仍较乏力;违纪违法案件依然高发、多发;有的企业领导人员利用企业重组改制、产权转让、资本运营之机,内外勾结,隐匿转移、侵吞侵占国有资产;有的经营管理人员在营销采购、工程招投标等活动中存在违规违纪问题;有的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与经营管理结合不够紧密;有的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难以适应工作需要。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认真研究解决。
二、2008年主要工作任务
党的十七大针对当前我国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提出了“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新要求,旨在强调从根本上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从源头上解决腐败问题,是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十六字方针的进一步丰富和发展,反映我们党对反腐倡廉规律性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基本要求。按照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省属企业2008年度工作会议的部署,我们今年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中纪委全会提出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 “七个不准”为重点,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监督管理,积极开拓,大胆创新,为省属企业再创业再提高再发展和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战略提供有力保证。
(一)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保证领导人员切实负起反腐倡廉建设领导责任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制度保障,也是落实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的“龙头”。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体制机制和制度,抓好国资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要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与经济建设和党的各项建设有机融合,协调推进,实行“双签制”,即签订经营目标责任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明确“两个责任”,年度终了要检查责任制落实情况。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企业各级领导人员要切实做到改革发展和反腐倡廉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二)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坚持反腐倡廉方针,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适应形势发展和时代要求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2005年1月,中央颁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经过全党三年的共同努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党的十七大对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把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向全党提了出来,进一步明确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在整个反腐倡廉建设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地位,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这项工作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以完善具有浙江国资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持反腐倡廉方针,正确把握惩治和预防的辩证关系,把坚决惩治腐败和有效预防腐败统一起来,坚持惩治与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最大限度地发挥惩防体系系统防腐的整体功能和作用。加快构建与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教育,确保教育效果。继续开展先进典型激励教育、提醒教育、警示教育和主题教育,总结培育廉洁敬业的好典型,剖析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制度的约束力和执行力,认真抓好已出台制度的贯彻落实,结合新的实践,不断创新制度。要重点围绕制权和分权,构建科学决策、规范操作、有效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要按照省纪委统一部署,制定2008年—2012年惩防体系工作规划,落实任务分解。省属企业和各市国资委(办)也要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推进体系建设,通过抓住关键环节和强化制度建设,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三)抓好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
深入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切实抓好省属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工作。我们已经连续两年组织力量对省属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情况进行了检查,总体上看情况还是好的,但个别企业也暴露了一些问题。结合中央纪委修订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按照国务院国资委的要求,制定省属企业贯彻执行的实施办法,使廉洁从业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对检查方法、步骤、程序、组织、反馈等环节予以明确规定,注重检查的实效,以切实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用权行为的合理治衡与有效监督,促使权力正确行使。各省属企业也要对照中央纪委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提出的“七个不得”的要求,修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继续认真组织监督检查企业领导人员认真执行廉洁从业的各项规定情况。
(四)继续深入开展效能监察
紧密结合省属企业改革发展和国资监管的中心任务,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察厅、国资委联合下发的《浙江省国有企业效能监察暂行办法》,积极探索国有企业效能监察的新途径,使效能监察真正成为加强省属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的重要手段。
深化企业效能监察工作,提升效能监察水平。省属企业要围绕“以创新推进创业,以强企支撑强省”的要求,把效能监察工作融入企业的经营管理中,提高企业的成本利润率,促进效率、效益和质量的优化,实现企业的降本增效,推动企业持续开展创建资源节约型企业活动。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改制重组、重点工程项目、营销采购、招投标项目、资产处置、财务管理、节能减排等环节开展效能监察,并将效能监察向企业决策、管理机制等方面拓展延伸,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和效率观念。要把过去立项监察的内容固化成制度和管理经验,提高管理水平。要充分发挥效能监察在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和风险防范方面的监督保证作用,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委领导确定今年将对部分重点项目进行工程执法监察,建立联合预防职务违法违纪机制。
(五)加大案件查办工作力度
去年在省属企业中查办了铁投集团经投公司于强受贿案,交通集团浙西公司温井木受贿案,杭钢集团物业公司宋大可、电话站潘麟贪污受贿案,东方集团纺织进出口公司参股企业王慧珍侵吞国有资产案等,大家要充分利用这些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在本单位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案件检查工作的治本功能。我们在工作中要牢固树立“有案不查是失职”的观念,坚决查办国资系统的违纪违法案件,对腐败分子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努力实现查办案件与促进发展的统一,办案数量与办案质量的统一,严肃惩治与注重预防的统一。深入研究国有企业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新特点、新情况,注重把握案发规律。重点查办企业领导人员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在改制重组、资本运作和产权转让过程中,侵害国家、出资人和企业利益,以及损害职工合法权益的案件;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和“两高”与之衔接的司法解释,加大查处八种新型案件的力度,提高案件办结率。要继续重视和加强信访举报工作,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拓宽案源线索;继续抓好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积极推进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建设。
在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同时,要创新方法,不断提高突破案件能力,建立办案协调机制,健全案件管理工作备案制度,全面提高案件检查工作水平。通过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促进省属企业完善管理制度。在查清问题、严肃处理、落实责任追究的同时,对经营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及时提出健全制度和规范程序的整改建议。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案件管理统计工作的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做到及时、准确上报有关统计表格。
(六)建设高素质纪检监察队伍
通过两年多的努力,省属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得以逐步建立完善,我在这里再次强调要求,省属企业在今年年底前都要成立纪检监察机构,并注重加强队伍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纪检监察人员长期战斗在反腐败斗争的第一线,同样面临着腐蚀与反腐蚀的严峻考验,必须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强对国有企业反腐倡廉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推进反腐倡廉思路创新和方法创新。坚持党性原则,严格遵守党章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职工群众的监督,努力成为加强学习的模范、真抓实干的模范、严格自律的模范。
在纪检监察工作中,队伍建设是根本,也是保证。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水平如何,直接影响到纪检监察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按照“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努力造就高素质纪检监察队伍,才能更好地承担起历史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要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完善知识结构,拓宽工作视野,增强工作本领,努力成为反腐倡廉的行家里手。大力弘扬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探索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作为国资系统和省属企业纪检监察战线的同志,我们要注重对反腐倡廉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推动国有企业反腐倡廉理论建设,进一步增强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和主动性。今年将就“开展整合监督资源,建立综合监督机制”课题进行调研,探索国资系统的纪检监察力量,如何通过加强与监事会机构及巡视机构的协调沟通,取得他们的支持与配合,形成“三位一体”的企业监督合力。
我们连续两年举办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对省属企业和各市国资委(办)的相关人员进行了纪检监察业务基本知识的培训。通过培训、考察调研,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在此基础上,我们考虑今后每年确定一个主题进行专业培训,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今年培训主题定为案件检查。由于工作性质相同,监管任务一致,我们今年还要加强同各市国资委(办)的沟通交流,吸取好的经验和做法,共同做好国资系统的反腐倡廉工作。
全省纪检监察系统今年将组织开展“创一流业绩、树‘三可’形象”专题教育活动,努力锻造一支党性强、品行端、胸怀宽、业务精、守规矩的优秀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以良好的作风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
同志们,200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开局之年。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是我们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任务。我们一定要切实抓好十七大精神的学习,领会精神、理清思路、明确任务,力争通过学习在思想上有新收获、新认识、新提高。目前的工作十分繁重,我们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工作,狠抓落实,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作用,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十七大确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任务的完成,努力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推进省属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更大的成绩,为省属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推动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作出新的贡献。
抄送:省纪委监察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