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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省直属各单位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省委各督导组: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28条办法”,扎实推进省直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风肃纪工作小组于7月29日晚、8月2日晚两次对杭州市区的60多家酒店、会所等周边停车场进行了检查,共发现省直机关牌照车辆16辆。经逐一调查核实,发现少数单位公车管理不严,少数领导干部公车私用,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名审委会专职委员7月29日晚参加私人聚餐,属公车私用。
二、省台办一名副主任7月29日晚参加私人聚餐,属公车私用。
三、省卫生厅一名巡视员7月29日晚参加私人聚餐,属公车私用。
四、省接待办一名副主任8月2日晚参加私人聚餐,属公车私用。
五、省质监局一名驾驶员,7月29日晚公车私用。
六、中石化浙江分公司一名驾驶员,7月29日晚公车私用。
其余车辆属正常公务接待或正常停放。
上述单位要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教育管理,完善公车管理制度,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省直各单位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采取有力措施,把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28条办法”真正落到实处。各级领导干部务必要提高认识,清除麻痹思想,带头改进“四风”,远离“酒局”、“牌局”,自觉维护领导干部良好形象。
中共浙江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201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