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丽华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宁62号建议《关于提高省属国有企业利用宁波市镇海区后海塘区域土地效益的建议》收悉。对您提出的意见建议,我委会同省建设厅、省供销社、省交通集团、省建设集团、省国贸集团、浙江中外运公司等相关单位进行了调查了解和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土地利用现状
建议中提到的土地分别属于7家单位,其中4家单位为省国资委监管企业下属企业,2家单位为省供销社下属企业,1家单位为中央企业下属企业。根据7家单位提供的资料及现场察看情况,土地使用情况与您调查提供的情况基本一致,多数用于出租,存在大量违章建筑,土地利用效率不高。
各单位分析认为,后海塘物业现状非一朝一夕形成,而是诸多因素长期积累的结果。一是企业经营问题,因相关企业基础弱、人员多、负担重,需要因地制宜创造收入解决生存问题;二是监管问题,当地监管部门未对区域内企业的经营管理行为及时采取监督和干预措施,并引导集聚铁包笼加工市场、搭建配套农贸市场等,使得违建违租、安全卫生问题成为区域内多家企业的共性问题;三是土地政策问题,省供销社反映当地政府没有执行省政府对改制企业土地处置的规定,对已明确的关于“宁波市镇海区后海塘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采取补办出让方式予以处置,应补缴的出让金总额按评估价的20%核定”的文件精神未予贯彻,企业多次申请办理未予同意,限制了企业深度开发利用的活动。
对于后海塘区域土地开发利用问题,各单位都非常重视。一是积极沟通研究。在您提出建议之后,除浙农控股集团公司外,其他国有企业均以不同方式与镇海区物流枢纽港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和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海分局等相关部门进行了交流沟通,了解区域规划调整要求,探讨产业转型升级方向,各企业都表示了积极的态度。省供销社反映,浙农控股集团公司2017年6月起组成项目调研组,对后海塘再开发项目进行跟踪调研,也多次赴管委会沟通商洽再开发事宜。二是配合加强现场管理与整改。省建设厅和省“三改一拆”办已将建议提及的镇海区后海塘区域存在大量企业厂房违建,存在建筑、消防安全隐患,环境脏乱差等问题线索,交办宁波市“三改一拆”办,要求进一步调查核实,及时处置,做好拆后土地利用工作。根据镇海区政府正在开展“三改一拆”区域整治行动要求,交工路桥已将早期未办理规划许可手续的房屋及由租赁方搭建的部分手续不齐全地上构筑物拆除。浙农控股集团公司加强环境整治和安全工作,终止承租人粉状散货仓储运输业务,清退1家汽车维修单位。浙江特产集团公司已关闭12间住人的简易板房,清退住家50余人,劝退7间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联防队租用房。
二、下一步土地利用计划
建议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与企业对后海塘物业今后发展的战略思考是一致的,希望通过地方政府统一牵头,借助政府力量,推进区域清理整治和引进开发,经过几年时间努力,共同把区域内产业规划好、调整好、运作好。各单位根据各自实际情况,也提出了初步工作设想计划:
(一)众利化工地块。众利化工将按照管委会规划要求,与租赁方对接转型提升可行性,并积极寻找项目合伙伙伴。省交通集团也将会统筹集团内其他公司对该地块的开发利用,与属地融合发展。考虑将众利化工转型成具备大宗商品交易资质的大型贸易公司,变更众利化工经营范围,开展大宗商品及原料采购贮运及销售等贸易业务,提升土地资源综合利用率。
(二)交工路桥地块。鉴于该地块租赁合同期剩余近10年,按合同约定继续延续目前土地出租经营的这种方式,同时与租赁方宁波市盈通物流有限公司一起研究后续土地共同利用开发,通过硬件设施及运营模式的进一步改造提升,引进其他物资贸易、运输、仓储等相关企业进驻办公经营,力争在三年内达到管委会提升要求。寻找其他合作伙伴,共同研究该地块后续利用开发问题,适时与租赁方终止土地租赁合同。省交通集团也将会统筹集团内其他公司对该地块的开发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三)二建集团地块。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一直在宁波市镇海区,近年来在镇海区年均纳税总额在1亿元以上,后海塘区域土地是其保持建筑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资质必备的最后一块生产及储备基地。二建集团将对定海路地块进行重新修整和建设,作为生产经营基地。着力推进环城北路20号、26号地块的环境整治及人员搬迁安置工作。
(四)五金矿产地块。省国贸集团全资子公司国贸资产公司积极谋划盘活五矿镇海资产、提高经营收益,拟对镇海仓库进行全面升级改造,把镇海仓库打造成专业钢材交易市场或专业钢材物流基地。对地块进行重新规划设计,计划建造3万平方米标准室内库、1万平方米标准场地及配套用房,开展钢材交易、仓储服务及加工等业务,通过努力将五矿镇海仓库打造成后海塘区域一流的都市工业基地。现已着手寻找合作伙伴,与物产中大、省交通集团等公司进行合作洽谈,合作经营模式包括但不限于自营、战略投资、股权合作等。
(五)浙江特产地块。浙江特产集团公司经前期调研,已形成一个大致开发方案,新项目定位为以工业生产为主体,兼具研发、设计、展示、商业配套等功能,集聚科技创新资源,与城市生态环境相协调的高端制造业总部办公及新材料和智造集聚区。
(六)浙农控股地块。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结合公司主业发展和内部转型升级需要,在后海塘地块落实新项目投资。省供销社提出,希望落实“宁波市镇海区后海塘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采取补办出让方式予以处置,应补缴的出让金总额按评估价的20%核定”的政策。
(七)宁波外运泛海地块。已与镇海区政府就地块回收初步达成一致意见。一方面,如果协商圆满成功,就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后续事务;另一方面,也可以继续做好物流仓储业务,以安全及合规化为首要基础,确保该区域生产经营工作平稳有序进行,为地方经济贡献营收、利润、税收。
各单位均表示,在土地再开发方案落地前加强现场管理,省建设厅和省“三改一拆”办也表示将进行跟踪督办,一抓到底。
三、有关意见建议
考虑到后海塘物业的实际,问题解决需要政企合力,相向而行,逐步去理顺、化解。为此,各单位提出如下意见建议:
(一)后海塘区域再开发,须在镇海区政府统一领导下才能成功,建议政府在规划方案基础上,尽早公布区域转型升级具体方案和相关政策,便于企业对接和筹划项目。
(二)省建设集团提出,镇海区市政道路建设涉及到的环城北路20号、26号地块,共16.77亩土地,建议政府将紧邻该地块北侧约20亩空置土地置换给浙江二建,置换完成后浙江二建将根据政府规划对该地块进行综合开发利用。环城北路20号、26号地块,7幢宿舍楼居住人员中,有在职人员、离职人员、退休人员、外租人员共计71户。由于历史遗留问题,这些人员搬迁安置工作非常艰难,该项工作推动希望得到政府大力支持。
(三)希望镇海区政府在规划落实、项目审批、土地性质变更、产业优抚政策等方面给予企业支持。省供销社提出希望落实“宁波市镇海区后海塘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采取补办出让方式予以处置,应补缴的出让金总额按评估价的20%核定”的政策。
(四)省供销社提出,物业调整过渡期间,企业租金收入将遭受较大损失,考虑到租金收入是物业经营主体目前收入主要来源,将影响企业正常运营,可能引发员工包括退休员工不稳定因素,希望镇海区政府通过一定途径给予企业困难补助。
提高镇海区后海塘区域土地效益的核心是推动区域产业转型升级,也是地方和企业共赢的必然选择。我委将以此建议的办理工作为契机,建立定期沟通反馈机制,积极指导督促省属企业及相关单位推进后海塘区域转型升级和土地整合工作,配合镇海区政府共同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动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省部属企业与地方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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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资委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