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经广泛组织推荐,浙江省国资委研究提出省国资国企系统推荐对象名单,并报上级有关部门初审同意。现将浙江省国资国企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省级表彰推荐对象予以公示。
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请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浙江省国资委反映。反映问题须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需署实名。
电话:0571-87059539,0571-87059644(传真)
电子信箱:gzwdjgzc@163.com
附件:浙江省国资国企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省级表彰推荐对象名单
浙江省国资委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