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建议。审核所监管企业合并、分立、重组、改制等重大事项。审核所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章程。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承担所出资的多元投资主体企业国有股东职责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