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分类处置、督办和深入核查监督检查发现移交的问题,对共性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核查,督促所监管企业整改落实;组织所监管企业开展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提出有关责任追究的意见建议;负责有关监督成果在委内处室和所监管企业的利用工作;督促所监管企业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