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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国资企改〔2020〕1号浙江省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企业层级压缩和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09 10:46 信息来源:浙江省国资委 浏览次数:

各省属企业:

压缩管理层级、精简法人数量,是促进省属企业瘦身健体、提质增效、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强化集团管控的重要举措。2018年以来,各省属企业根据《浙江省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行动方案》和《省属企业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优化实施方案》《关于加快推进省属企业管理层级压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积极谋划、扎实推进层级压缩和管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进一步加强省属企业层级压缩和管理,持续优化集团管控体系,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到2020年底前,省属企业层级全面压缩到三至四级以内,鼓励省属企业创造条件提前压缩到三级。持续强化集团管控,优化母子公司体系管理。

二、开展省属企业层级压缩和管理情况专项检查。请各企业于4月30日前组织完成自查工作,并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经企业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于5月15日前正式行文报省国资委(含电子稿)。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2019年度开展层级压缩工作情况,包括集团公司研究部署层级压缩基本情况,2019年度压缩的具体企业和主要做法。

(二)截至2019年末企业层级现状,列出层级图表(详见附件),涉及产权级次调整的应在备注中注明。

(三)对照层级压缩工作目标,未完成企业要提出本年度内完成目标的工作计划,已完成企业也要提出巩固成效加强层级管理的工作计划。相关计划应明确责任领导、工作机制、具体措施和进度安排等内容。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及意见建议。

三、省属企业层级界定标准,按照《关于加快推进省属企业管理层级压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国资企改〔2018〕19号)相关规定执行。

四、省国资委根据企业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并结合存在问题,督促指导有关企业加快推进做好年度层级压缩和管理工作。

五、省属企业要根据企业实际,结合混合所有制改革、非主业和非优势业务资产处置、内部重组整合等企业改革发展工作,统筹谋划推进层级压缩和管理工作,有效提升集团管控能力。

六、省国资委在省属企业考核中,将增加层级压缩和管理工作相应权重,全面压缩到三级以内的予以考核加分,未压缩到四级以内的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扣分。

七、省属企业层级压缩和管理工作成效纳入企业年度审计范围,由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核并在审计年报中专门披露,作为相关考核依据。

各省属企业在层级压缩和管理工作中遇到新的问题,请及时与省国资委联系。

联系人:企业改革处  金菊香、张斌,电话:0571-87059579、87059675,电子邮箱:583967471@qq.com

 

附件:2019年末省属企业管理层级图表



浙江省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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