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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国资委公开选聘市属国有企业兼职外部董事人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1-11-05 18:12 信息来源:省国资委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杭州区域综改试验和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部署,进一步完善市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外部董事队伍,杭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杭州市国资委”)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市属国有企业兼职外部董事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杭州市国资委成立于2005年,是经杭州市政府授权,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市政府工作部门。目前共监管12家市属国有企业,分别为: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商贸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钱江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杭州市运河综合保护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杭州种业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市属国有企业兼职外部董事是由杭州市国资委依照相关规定和程序选聘管理,由任职企业以外的人员担任,且在所任职企业不担任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以外职务的董事。

选聘人数:本次公开选聘市属国有企业兼职外部董事人选不少于30人,组成杭州市市属国有企业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

二、岗位基本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执行杭州市委、市政府以及杭州市国资委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部署要求和相关规定,遵守外部董事相关管理制度。

(二)忠实履行董事职责,贯彻出资人意志,忠实维护出资人和任职企业利益、职工合法权益。

(三)依法出席企业董事会会议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列席企业其他有关决策会议和专题会议,就会议讨论决定事项独立、客观、充分地发表明确意见,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报名资格与条件

(一)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与职业素养,遵规守法,诚信务实,履职记录与职业信誉良好。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良好,坚持原则、担当尽责、诚实守信、廉洁自律。

(三)具有国际视野、战略思维、法治理念、市场意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决策判断能力、风险防范能力、公司治理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与相关行业情况,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具有企业战略规划、产业创新发展、国际化经营、财务会计、资本运作、风险管控、法律等方面专长和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

(四)具有大中型企业的领导经验;或者累计10年以上企业经营管理或相关工作经历,履职业绩突出;或者在相关专业领域享有较高知名度和良好职业声誉。

(五)年龄一般不得超过63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1年11月30日)。

(六)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或者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职业资格。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曾被判处刑罚处罚的;

3.曾被发现存在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行为或对相关行为负有责任的;

4.曾担任破产清算企业负责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或曾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企业负责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的;

6.按照有关职位禁入规定、失信联合惩戒规定不得担任国有企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四、选聘程序

(一)人选报名。可采取个人自荐、单位推荐等方式向杭州市国资委报名,填写《杭州市国资委公开选聘兼职外部董事人选报名表》,并提供相关材料。

(二)资格审查。杭州市国资委对报名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初步审核,主要审核报名人员基本条件、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要求。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选聘要求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选聘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

(三)人选评审和考察了解。杭州市国资委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选进行评审,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确定符合条件的初步人选(其中列入初步人选的人员需征得本人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的同意,并符合兼职有关规定)。

(四)公示。对符合条件的初步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入库。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录入杭州市市属国有企业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杭州市国资委对杭州市市属国有企业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原则上为3年,期满后再进行资格审核或按照选聘程序进行选聘,确定是否保留入库资格或进行更新。

(六)聘用。根据市属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情况,从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中选择合适人员,符合相关规定且履行相关程序后办理聘用手续。市属国有企业兼职外部董事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不超过3年。任期结束后,经杭州市国资委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连任,但在同一企业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

(七)工作补贴。兼职外部董事按照相关规定领取工作补贴,由杭州市国资委参考市场同类职位报酬,根据其任职企业户数、任职企业规模、任职岗位、履职评价结果等情况综合确定。

五、报名材料

(一)《杭州市国资委公开选聘兼职外部董事人选报名表》一式两份。

(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有代表性、能反应个人能力与水平的业绩成果文字材料。如出版有论文或专著的,将论文或专著名称附在材料后。

(四)获得专业领域重要荣誉、重大工作成就及奖项等材料。

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待评审环节提供,报名时提供材料电子版即可。

六、报名时间与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1月21日17:00。

(二)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表可从杭州市国资委网站(http://gzw.hangzhou.gov.cn/)下载。

请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hzgzwgkxp@163.com邮箱。邮件主题注明“XXX兼职外部董事人选报名材料”,报名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报名无效。

联系人:葛振猛    联系电话:(0571)81950023 18258295876

戴  星    联系电话:(0571)81951597 13858082938


附件:杭州市国资委公开选聘兼职外部董事人选报名表.docx



杭州市国资委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