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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资委召开省属企业人才工作会议
发布日期:2021-04-13 18:09 信息来源:委企领处 浏览次数:

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委有关人才工作系列部署要求和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浙江国企人才新政二十条”,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省属企业人才工作,4月13日下午,省国资委党委召开省属企业人才工作会议,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温暖,省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冯波声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国资委党委副书记、副主任吕志良主持会议。

温暖在讲话时传达了中央、省委对人才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肯定了全省国资国企人才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对省属企业人才工作体现新格局新担当新作为提出了要求。他指出,要深刻把握新时代人才发展的阶段性特征,进一步提升做好人才工作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坚持系统观念,运用系统方法,通过提升人才的集聚力、政策的竞争力、平台的吸附力和生态的涵养力,进一步提升人才工作的科学性实效性。争先创优比学赶超,做到力量、投入、责任、定力“四个到位”,努力开创省属企业人才工作新局面,为我省打造人才“蓄水池”贡献国资国企力量。他表示,省委组织部、省委人才办将一如既往关心和支持省属企业人才工作。

冯波声在讲话中总结了近年来省属企业人才工作取得的成绩,分析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国有企业人才工作的目标要求和重点任务。他指出,要大力实施“浙江国企人才新政二十条”,用足用好支持企业、人才和人才工作的政策,充分发挥人才新政的综合效益。紧紧围绕全省重大战略和企业长远发展,坚持多种形式、多管齐下,大建多建、建好用好各类创新平台。进一步完善人才工作推进机制、人才激励机制和人才服务保障机制,建立健全更加灵活灵便的人才工作机制。加强对省属企业人才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党管人才主体责任,全面加强人才工作力量配备,形成整体合力,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提供人才支撑。

会议还就“浙江国企人才新政二十条”相关政策作说明,对抓好贯彻落实工作做出了具体部署。人才新政重点在绩效考核评价、中长期激励、人才经费使用、内部分配、科技创新、产教融合、同城待遇、教育培训等方面创新突破,明确提出20项目标任务和具体举措,研究推出21项政策制度突破项和21项具有浙江“味道”、全国领先的人才工作创新做法,旨在通过政策创新完善,进一步提升省属企业人才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对人才的吸附力、凝聚力。

会上,省能源集团、运达风电、数智交院、巨化技术中心、物产元通汽车、浙能技术研究院等6家企业负责人或人才代表作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