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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资委2020年度在浙央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预算执行绩效自评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1-04-15 18:13 信息来源:省国资委 浏览次数: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20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和《财政部 国资委关于支持地方做好中央企业及原中央下放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中央预拨给我省2020年度在浙央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预算执行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预拨我省在浙央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2020年6月,收到《财政部关于下达2020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预拨)预算的通知》,预拨我省在浙央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预算835万元。绩效总体目标为2020年底前,将尚未实行社会化管理的在浙央企退休人员移交街道和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在浙央企不承担移交后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用。

(二)我省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根据中央有关规定,浙江省国资委配合省财政厅及时发函给各市、县(市、区)以及各在浙央企,要求提供在浙央企退休人员基本情况。根据摸底及反馈数据,2020年7月省财政厅下发《关于预拨2020年中央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的通知》,预拨杭州市等83个市、县(市、区)在浙央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835万元,并要求各地完成在浙江央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后,于2020年底再按实际移交的在浙央企退休人员人数进行资金清算,同时根据要求,同步下达在浙央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绩效目标及预算绩效目标表。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我省2020年在浙央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已于2021年初全部下达项目使用单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2020年我省在浙央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预算936.92万元,其中,中央补助835万元,地方资金拼盘101.92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项目全年执行数754.09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0.49%,其中中央转移支付在浙央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执行数652.29万元,预算执行率为78.12%。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2020年在浙央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预拨补助资金执行率为78.12%,其主要原因为:一是部分县(市、区)认为对在浙央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预拨补助资金可以在清算后一并支付,也有认为中央拨款全额到位后再拨付,导致执行率偏低。二是部分县(市、区)与国资监管机构、街道(社区)、在浙央企沟通不及时,对资金使用主动性不强,对社区管理费用支出方向和范围不明确,合力提升街道(社区)养老管理服务水平的办法不多,导致部分资金拨付不到位。三是因疫情影响,在浙央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前期推进较慢,另外国家对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要求是2020年底完成主体工作,为此企业在工作安排时并未把2020年底作为全部完成的最后节点。同时,因部分县(市、区)接收人员流动性大、央地配合不够紧密、人员档案管理不善等客观因素,接收工作难度加大,部分县(市、区)近期才完成人员核实、清算工作,导致支付进度缓慢,影响了预期效果。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督促未实际拨付县(市、区)加快资金下达进度,尽快完成资金拨付任务,并适时启动2021年度资金拨付工作。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总体而言,我省2020年在浙央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使用达到了前期制定的项目总体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2020年底前,对尚未实行社会化管理的在浙央企已退休人员移交街道和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除少数在浙央企还剩扫尾工作外,均已完成,完成值为99.98%。

2.效益指标。目前在浙央企不承担移交后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用情况为100%,有利于企业减轻负担,确保企业轻装上阵,健康科学发展。

3.满意度指标。在10个地级市对在浙央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开展满意度问卷调查,综合满意度为97%。

三、偏离绩效目标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目前我省的数量指标完成率为99.98%,已完成国家要求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2020年完成主体工作的目标。

(二)由于浙江开展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较早,不少在浙央企早在2015年1月1日之前已经移交,此次补助资金并没有将此类人员纳入。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在浙央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移交扫尾工作和后续常态化移交,并精确汇总在浙央企退休人员移交详细清单,做好精准划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