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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资委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561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3-10-20 16:51 信息来源:省国资委 浏览次数:

周杰委员:

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第561号提案《厘清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企企关系,进一步优化我省民营企业发展环境》收悉。对于您调研分析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我委高度重视,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工商联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就有关意见答复如下:

一、我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基本情况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积极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近年来,我省国资国企始终坚两个毫不动摇植根浙江多种所有制经济融合发展优势,以混合所有制改革为突破口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坚持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共生共荣,共同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近年来,通过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进一步促进国有企业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强与社会资本合作,引入战略投资者,推动经营机制转换,推动国有企业活力、效率不断提升。截至2022年底,省属企业所属各级混合所有制企业占总户数的75%以上,整体资产证券化率达71.5%近两年,省属企业新增混改企业277户,引入社会资本454亿元。

二、对于提案相关建议措施的分析和实践

提案提出的厘清国企与民企关系适当限定国企投资范围,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打造一批创新型龙头企业的建议,我们认为总体上符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原则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要求,有利于促进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加强合作、共同发展。同时,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全能王”“冤大头等问题确实在某种程度上存在,这不仅反映出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仍需进一步优化和调整,也反映出混合所有制改革需要结合企业经营发展实际进一步优化。我们对此一直高度重视,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特别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和杭州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开展以来,围绕促转型、调结构、优布局、强发展”作出一系列实践探索。同时,为了推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我们不断完善法规体系、政策体系、服务体系,积极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持续激发企业创新创业活力。

一是加强混改行动系统谋划。2020年印发《省属企业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专项行动方案》,围绕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的要求,持续发挥混合所有制改革突破口作用。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也纳入2021年度省委牵一发动全身重大改革项目。2021年,我委联合省工商联,举办第二期全省混改项目集中推介会,发布包括央企、省企、地市国企在内48个混改引战推介项目,涵盖工业制造、农业养殖、金融服务、商贸流通、城市开发、信息科技等多领域,现已有15个项目实施落地。2022年底,制定了省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进一步推动省属企业积极稳妥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促进改革取得实效。

二是限定国资国企投资范围。近年来,我委通过系统性构建13X战略管理体系,严格限定国企投资范围。制定《关于推进浙江省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出台省属企业战略规划管理、主业管理、投资管理等3项制度文件,发布制造业、大宗贸易等若干个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构建形成以战略规划为引领,主业赛道为边界,存量结构调整和增量投资布局为抓手,主业评价与业绩考核等一系列制度为支撑的出资人战略管理体系,推动国资向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布局,助力构建良好的投资环境。

三是完善混改企业监管机制。制定《浙江省省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后评价暂行办法》,重点从企业主体、投资者、员工、客户等多个维度,对一批已混改企业组织开展后评价,重点对混改过程和混改成效进行全方位、系统性评价。探索混合所有制企业差异化监管机制,在省国贸集团下属康恩贝公司、省海港集团下属船舶交易所开展试点,实施有别于国有全资、国有绝对控股企业,更加市场化的差异化管控机制并取得良好成效,在此基础上起草差异化管控办法。

四是加大民营经济政策支持。2020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实施3年来,着力破解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要素使用、融资、监管、权益保护等方面面临的不平等问题,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同时,围绕基础性制度、长效工作机制、支撑平台和服务载体建设等,先后制定出台40余项配套政策。2022年,先后出台《推动新时代民营经济新飞跃》《关于大力培育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制定实施减负强企45”“减负纾困27,全年为企业减负4302亿元。

五是优化民营企业营商环境。2022年,省委省政府高规格召开全省民营经济发展大会,进一步推动民营经济创新发展,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新时代民营经济新飞跃。高水平举办第六届世界浙商大会,促成签约重大项目78个、协议总投资额3699亿元,表彰30高质量发展领军企业和9全球浙商金奖获得者,持续擦亮我省民营经济发展这张金名片。持续开展万家民企评营商环境万家民企评银行等活动,不断改善民营企业发展环境。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为引领,不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持续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深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全力推动我省国企民企共同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聚焦主责主业,以提升核心竞争力和增强核心功能为重点,持续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减少重复投资和同质化竞争,进一步提升国有资本配置效率,不断增强国有企业科技创新力、产业引领力、安全支撑力。进一步优化投资管理制度,完善国企投资负面清单,遏制部分国企盲目多元化、“铺摊子”倾向。

(二)继续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结合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用好区域综改先行先试优势,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深化混改,完善形成制度化体系化改革路径。进一步完善混改项目信息公开发布制度,通过产权交易平台、浙交汇等载体扩大混改信息发布面,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混改。

(三)进一步完善混改相关制度机制。制定出台省属混合所有制企业差异化管控办法,依法维护保障各类股东合法权益,更好发挥中小股东在公司治理、经营中的积极作用,形成合力促进企业发展。推动省属企业建立健全混改后评价制度,完善评价效果应用,提升改革效能。加强省属企业混改业务场景的数字化建设,迭代升级混改模块,逐步实现对混改全过程线上监管,促进规范操作、持续深化。

强化民营企业创新政策支持。全力抓好省政府84经济政策体系科技创新政策包的落地实施,推动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企业所得税减免等税收优惠政策扎实落地,加大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制造业企业按100%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政策宣传,切实降低民营企业研发创新成本。

)进一步加强与民营企业合作。持续推进各类资本围绕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发展,推动上下游共同体建设、伙伴机制建立和链主企业打造。围绕5大重点培育产业15个科研主攻方向超前部署,加强与各行业龙头民营企业合作,共同提升我省重大技术攻关能力、科技创新能力。通过联合民营企业共建基金等多种方式,加强与社会资本合作,带动产业发展。四是聚焦一带一路合作国家,深化国企与优质民营企业合作,大力实施抱团出海

)全面优化提升民营企业发展环境。全面助力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聚焦市场主体诉求,围绕锚定最优,对标世行新评价体系和国家评价标准,编制年度工作要点,迭代无感监测营商指数,加快推动立法工作,项目化制度化推动各项改革攻坚任务落地落细,着力实现基础设施畅通联通、产业环境优质高效、资源要素保障有力、贸易投资自由便利。

感谢您对国资国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