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2024—2028年度
财务报告审计项目招标公告
受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委托,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交所”)具体组织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2024—202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项目公开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概况:
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2024—202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浙企采综合采购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浙企采”平台,网址:https://www.z7cai.com/)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0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国资运营公司”)2024—202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项目(项目编号:A3301020001000313)。
(二)招标内容
省国资运营公司2024—202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含财务报表审计、财务决算专项审计、职工薪酬专项审计、经营业绩考核专项审计、管理建议书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三)审计范围
省国资运营公司及其下属的各级全资、控股子企业及各类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但不包括单独委托或自行委托子企业,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四)服务期限
连续聘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5年,首年度为2024年度,合同按年度分别签订,综合考虑会计师事务所前期审计质量、股东评价、监管部门意见等情况,在履行法人治理程序及相关决策程序后确定合同续签事项。
二、被审计集团公司基本情况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轮换要求
近3年(截至招标公告日,以审计报告出具时间为准)内主审过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师事务所(包括其相关成员单位)不能参与本次投标。
(二)投标人信誉要求
1.投标会计师事务所近3年内(截至招标公告日)不存在以下情形:
(1)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暂停全部经营业务、责令停业等行政处罚的;
(2)在审计投标中存在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恶意串通等行为的;
(3)在审计工作中存在重大过错,致使审计结果严重失实或重大风险事项未披露的;
(4)违反保密、信息安全和数据管理有关规定,泄露企业商业秘密、相关信息与数据,或者因工作失误造成被审计单位重大损失的;
(5)近3年内因审计质量问题被省国资委书面警示两次(含)以上的;
(6)存在其他严重情况的。
2.中标人不遵守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的要约、承诺,或因中标人原因未能按时与招标人及被审计单位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的,视作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按照该项目招标时专家评分结果,由高至低依次替补。原中标人五年内不得参加招标人其他项目的招标。
3.中标人与招标人及被审计单位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后,如因中标人原因未能按时进场开展工作的,合同终止,按照该项目招标时专家评分结果,由高至低依次替补。原中标人五年内不得参加招标人其他项目的投标。
(三)注册会计师信誉要求
承办本项目的注册会计师应执业记录良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审计项目组主要成员(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复核合伙人等):
1.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吊销执业证书或暂停执业行政处罚,完成整改、恢复执业资格未满36个月的;
2.近3年(截至招标公告日,以处理处罚文件发布日期为准)因审计质量等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
3.近3年(截至招标公告日,以项目质量评价结果出具时间为准)担任主要成员的省属企业审计项目质量评价结果为C级及以下的;
4.近3年内担任主要成员的省属企业审计项目因审计质量问题被省国资委书面警示的;
5.存在其他严重情况的。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
四、项目需求
审计报告须由会计师事务所总所出具,其他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项目投标须知
1.根据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根据招标要求及评分细则提供相关说明材料。
3.本项目设有投标人现场陈述环节,由投标人对审计项目认知、审计策略、审计力量安排、审计质量保证、自身优势劣势等重点内容进行陈述。每一投标人派出参与现场陈述的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2人,其中:1人应为审计项目负责人,并由其为主进行现场陈述。陈述顺序由各投标人在评标当日现场抽签确定。每一投标人陈述时间控制在15分钟内。(特别说明:若轮到某投标人陈述时,其参与现场陈述人员未能按时到场,则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陈述机会)
六、获取招标文件
1.请注册并登录“浙企采”平台(https://www.z7cai.com/)—供应商登录,下载获取后缀名为“.ZQCZF”的招标文件等。
2.注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571-87297065(应老师);CA办理:
https://www.z7cai.com/CAzsbl/20240924/338a8234-81f3-4561-9cab-226ed3a03c1f.html(浙企采平台使用CA与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CA互认和通用)。
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人应于2024年11月20日上午9时00分前登录“浙企采”平台—供应商登录—上传响应文件模块,上传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2.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0日上午9时00分。
3.开标:“浙企采”平台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是指采购人、响应方只需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即可进行响应文件在线解密等操作。)
4.现场陈述组织时间及地点
(1)现场陈述时间:2024年11月20日上午10时00分。
(2)现场陈述地点: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332号望江国际4幢18楼评标室)。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日历日。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信息在浙江省国资委门户网站、“浙企采”平台(网址为https://www.z7cai.com/)、“浙交汇”平台(网址为https://www.zjpse.com)、采购人单位网站等渠道发布,投标人可登录上述网站查阅招标信息。
十、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省国资委联系人及电话:魏敏琦、李建丰、李昉来,0571-87059537、87059589、87059520。
浙交所联系人及电话:于顾兰、王超潮,0571-86089050、18616589446,0571-86087920、18758854319。
监督电话:0571-87059565。
十一、其他
1.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浙企采”平台(网址为https://www.z7cai.com/)发布的更正公告。
2.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