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科技创新规划和科技计划管理办法(试行)》(浙科委办发〔2024〕2号)、《浙江省重大科技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浙科发规〔2025〕26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6年度“尖兵领雁+X”科技计划深远海风电领域项目下达给你们。其中,省甬联动项目由宁波市统筹安排地方财政补助经费(详见附件清单)。
请各推荐单位及时通知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于2026年1月19日起在浙江省科技管理运行平台(https://pm.kjt.zj.gov.cn)填报项目任务书,由单位线上审核后于2026年3月2日前提交,无正当理由未按时签订任务书、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项目承担资格。
请各推荐单位指导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按照《浙江省科技创新规划和科技计划管理办法(试行)》(浙科委办发〔2024〕2号)、《浙江省重大科技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浙科发规〔2025〕26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科教〔2025〕38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的通知》(浙财预〔2024〕18号)等有关规定,做好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并认真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
附件:2026年度“尖兵领雁 X”科技计划深远海风电领域立项项目清单.doc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