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资委2017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8-03-30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42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36号)要求,省国资委编制了2017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其他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思路五个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推动《浙江省省属企业重大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再落实。在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委专门召开了省属企业政务信息公开布置会,根据省信息公开办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指标,对省属企业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新一轮布置。督促各省属企业完善重大信息公开栏目设置,按照《浙江省省属企业重大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要求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二)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主要统计数据公开。在全省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我委网站上,同步按月公布省属企业和地方国资委所属企业的汇总主要财务指标和整体运行状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委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1896条信息,其中省属企业信息484条,地市国资委信息799条,基本与去年持平。开设了浙江国资国企改革(11样本)、争创全国巾帼文明岗等专题。通过网络等非书面方式回答在线咨询共计49条,发布实名认证微博42条。同时,我委继续通过简报杂志等纸质渠道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共发布《国资监管工作简报》15期、《浙江国资》杂志8期。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委通过全省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收到11条、通过信件收到6条依申请公开申请,均已及时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其他情况

我委网站首页增加了政策解读板块,更新了相关政策解读内容。委主要负责人于2017年9月15日参加浙江电视台的《书记访谈录》节目,就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情况接受访谈并作解读。同时,在年度工作方案中明确,委内出台相关政策时,牵头处室要认真做好文件和解读材料的同步起草工作,除涉密文件外,原则上都应及时将相关解读材料与文件一并通过委门户网站发布。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应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采访、官网微博发布等方式答疑,传递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2017年,我委没有收取任何信息公开费用,也无人申请减免相关费用;发生了1起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目前该案我委已胜诉。

五、存在主要问题和下一步思路

2017年我委信息公开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但也依旧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形式和时效性有待进一步规范;二是运用新媒体进行信息公开的能力还显薄弱;三是对省属企业信息公开工作指导监督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2018年,我委将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推进国资监管和省属企业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和督促各省属企业严格按照《浙江省省属企业重大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要求,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根据省信息公开办对国有企业信息公开的各项指标,逐项对照检查,使企业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二是提高委机关干部和省属企业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水平。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微博管理,通过新媒体将我委信息公开工作引向深处。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省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环城北路305号,邮编:310006,电话:0571~87059604,电子邮箱:bgs_sgzw@z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