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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
全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后,第一批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的144家省直单位和杭州市、宁波市,高度重视、不等不看、迅速启动,第一时间学习传达中央和省委的精神,在前期调研和准备的基础上,制定和完善工作方案,全面部署启动,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截至7月15日,除省属高校外,第一批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的单位已完成动员部署工作。
一、迅速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各地各单位通过召开党委常委(党组)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会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的会议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和部署上来。省纪委常委会自觉用中央、省委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向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发出做教育实践活动模范机关的号召;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等把学习中央、省委精神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精心谋划,认真组织;省委政法委、省直机关工委等专门下发通知,对所属党组织的学习贯彻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等迅速召开中心组专题学习会,省供销联社党委先后召开中心组扩大会议、党委会学习文件,研究部署教育实践活动。
二、扎实做好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准备工作。各地各单位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实际,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做好教育实践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是组建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各地各单位都已组建了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二是修改完善实施方案。在前期调研基础上,各地各单位进一步聚焦“四风”,广泛听取党员干部群众意见建议,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和完善实施方案,排出活动进度表,做实学习教育、查摆问题、整改落实各环节的工作,确保活动扎实推进、不走过场。省委组织部坚持谋划活动、学习教育、征求意见、初步整改“四个先行”,履行好抓自身活动和参与组织指导全省活动的双重责任。省人力社保厅、省住建厅、省司法厅、省文化厅、省委老干部局、省经合办结合前段时间全省开展的“万人问卷调查”活动,对突出问题和意见建议分门别类,进一步查找突出问题,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在落实“规定动作”的同时,省审计厅组织开展“五项专题”活动,省工商局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在行政审批“减、优、治”上找问题、抓整改,突出活动特色。三是积极营造良好氛围。省委宣传部指导各新闻单位多渠道多形式加强宣传,在充分用好传统主流媒体的同时,注重发挥新兴媒体作用,强化舆情引导。目前,浙江日报、浙江电视台等省级媒体,开辟了“为民务实清廉,切实反对四风”、“百姓零距离”等专栏,并已开通教育实践活动官方网站和官方微博。杭州、宁波也在当地媒体开设了专栏,为推动教育实践活动健康开展积聚正能量。四是督导认真、主动有为。各督导组认真贯彻落实培训会精神,学在先、谋在前,按要求及时进点对接,统筹活动安排,深入了解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当好参谋助手。
三、党委(党组)带头示范开展活动。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以省委常委会“六个带头”、四个方面先行整改为榜样,用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好的作风参加活动,做到走在前、带好头、作表率,分别制定了党委(党组)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方案,明确了基本要求、主要目标和具体举措,为率先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奠定了基础。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三套班子以及杭州市、宁波市的学习教育和征求意见环节与省委常委会同步展开,其他主要环节参照省委常委会活动安排,压后1周左右进行。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向全省交通运输系统作出了“四个表率”的承诺并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