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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2482197/2024-0014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浙江省国资委
公开日期:
2024-12-13
【文字解读】《浙江省国资委关于深化“践行国资国企新风尚、争创营商环境新生态”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13 22:41 信息来源:省国资委 浏览次数:
政策原文链接

【文字解读】《浙江省国资委关于深化“践行国资国企新风尚、争创营商环境新生态”专项行动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2023年,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部署建立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的“1+8+X”框架体系。并要求把国资国企纳入涉企增值服务改革的领域。在开展践行国资国企新风尚、争创营商环境新生态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省国资委部署深化专项行动,落实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要求,启动国企涉企服务增值化改革。

二、适用对象

本文件旨在部署省属企业加大力度助力优化营商环境,面向社会发布涉企服务事项,健全相关服务体系。地市各级国资国企参照执行。

三、主要内容

)全力推进涉企服务增值化改革。要求省属企业增值化改革和企业客户需求为导向,提供更加精准化、个性化的增值服务。加强政府、社会组织和关联企业协同,充分发掘、整合上下游资源,推动服务体系化

)制定服务事项清单。要求省属企业聚焦项目、政策、金融、人才、法治、科创、开放、数据、其他涉企服务领域梳理出涉企增值服务清单,公开发布执行。

)完善改革工作机制。要求省属企业统筹做好服务事项协同、疑难问题解决、跟踪督办等工作,改革成果融入一线工作流程

)建立信息化平台。企业要完善线上线下一体融合的服务载体,打造便于市场经营主体一网可及的全省国资国企涉企增值服务网络,不断迭代涉企增值服务事项。

)完善问题解决机制。进一步畅通国资国企营商环境意见反映渠道,定期对机制运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形成涉企服务监管闭环。

此外,本文件还在落实保障措施方面提出相关要求。

四、关键词解释

(一)涉企增值服务。本文件所称涉企增值服务的是国资国企结合自身功能定位和核心竞争力,指在面市场经营主体提供的服务便捷化的基础上,提供更加精准化个性化的衍生服务。

(二)信息化平台。信息化平台是省国资委依托浙江产权交易所建立面向社会提供国资国企涉企增值服务事项的线上发布平台,推动国有企业涉企增值服务从多头分散转变为一站集成

五、文件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4624日起施行。

六、文件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解读人:周文

联系方式:0571-870595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