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属企业,各市国资委、义乌市国资办: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入推动我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在国资国企持续落地见效,在全省国资国企开展“践行国资国企新风尚、争创营商环境新生态”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专项行动走深走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重要意义。各级国资国企要全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把持续助力打造国际一流、全国最好的营商环境,内化为驱动企业发展的根本要求。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更加有效发挥国资国企功能作用和特色优势,坚持做到促成自身发展的同时,持续提升服务各类市场主体的能力,构筑形成国企民企比翼齐飞、相互融合、相得益彰、共同发展的局面,积极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坚持人人参与、从我做起,努力打造特色鲜明、功能突出、市场满意、具有浙江特色的国有企业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体系。要结合我省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有关精神,进一步推动全省国有企业涉企服务增值化改革,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持续推动国资国企改革攻坚深化提升的有力抓手。
二、全力推进涉企服务增值化改革。国有企业涉企服务增值化改革是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的重要内容,要以增值化改革和企业客户需求为导向,在基本服务基础上,以只有更好、没有最好的理念,提供更加精准化、个性化的增值服务,促进引领行业服务水平全面迭代升级。要加强政府、社会组织和关联企业协同,围绕企业客户全生命周期、产业全链条,充分发掘、整合上下游资源,推动涉企增值服务体系化。要根据要求梳理形成国资国企涉企增值服务事项清单,加强企业涉企增值服务的规范指导。要统筹运用数字化手段,打造线上线下、共性个性服务一体化集成供给,实现涉企增值服务智能精准化。要完善增值化改革管理机制、问题发现机制、横向协同机制,以增值化改革为牵引,积极推动体制机制、组织架构、方式流程、手段工具的变革性重塑。各级国资监管部门要加强国有企业涉企服务增值化改革与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的协同联动,积极打造全面融入、支撑有力的国有企业涉企增值服务网络体系。
三、制定涉企增值服务事项清单。省国资委根据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要求,研究发布省属企业涉企增值服务事项指导目录S0(附件1)。省属企业要按照指导目录要求,结合自身功能定位和核心竞争力,梳理谋划上报省属企业涉企增值服务事项清单(附件2)。省国资委将根据企业上报内容,完善形成省属企业涉企增值服务事项清单S0,予以公开发布执行。企业谋划涉企增值服务事项要立足服务对象视角,符合企业自身定位、着眼长远、切实可行,着力体现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要求。要聚焦全省的项目、政策、金融、人才、法治、科创、开放、数据等八大涉企服务领域做好重点谋划,同时也要结合自身功能定位积极拓展其他服务领域。各级国资国企可参考省属企业涉企增值服务事项清单指导目录,深入挖掘本地优势特色,制定发布所监管企业的涉企增值服务事项清单并实施动态管理。
四、完善涉企服务增值化改革工作机制。省属企业要根据发布的涉企增值服务事项,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确保相关工作常态化开展。要明确涉企服务增值化改革指导部门,统筹做好涉企增值服务事项协同、疑难问题协调解决、跟踪督办等工作,实现涉企问题“一个口子”管理。要加强面向涉企增值服务一线窗口单位的工作指导,把涉企服务增值化改革融入一线工作流程,着力在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引导经营管理方式变革、服务商业模式创新等方面,切实形成更多让社会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标志性应用场景。要深化涉企增值服务线上线下一体化,统筹服务资源,推动线上线下业务有效衔接,逐步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同质量服务。要在涉企经营策略、发展规划、标准制定和评估等方面充分听取市场相关主体的意见。
五、建立健全信息化平台。省属企业要建立健全企业应用、网站、移动端等相关涉企增值服务功能区块,并逐步向涉企增值服务专区整合。省国资委将结合省属企业涉企增值服务事项清单发布和各地情况,逐步推进建立全省国有企业涉企增值服务事项发布平台,完善线上线下一体融合的服务载体,打造便于市场经营主体一网可及的全省国资国企涉企增值服务网络,推动涉企增值服务从“多头分散”转变为“一站集成”。各级国资国企要以国有企业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化平台为依托,积极拓展涉企增值服务领域和内容,不断迭代企业涉企增值服务事项清单,进一步丰富增值服务场景、优化互动体验。
六、完善问题收集解决机制。各级国资国企要进一步畅通国资国企优化营商环境意见反映渠道,依托国有企业热线和国有企业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化平台等方式,为市场主体开通涉企服务诉求无障碍、问题有人管的“直通车”,主动接受市场主体对涉及营商环境、涉企公共服务品质、市场公平竞争环境等问题的投诉建议,建立问题台账,及时改进工作,形成涉企服务增值化改革监督管理闭环。各级国资监管部门要定期对企业相关问题发现、整改以及解决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开展涉及营商环境问题的线索收集,及时发现问题,督促企业吸收改进工作,不断举一反三,建立健全相关惠企保障政策机制。
七、加强组织保障。各级国资国企要将推进涉企服务增值化改革作为当下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点工作,强化考核引领,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要以涉企服务增值化改革为牵引,融合推动《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贯实施工作,通过网站、公众号等平台,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党支部会议等多种途径,以解读手册、宣传海报、短视频等多种形式,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和培训,实现条例学习在国资系统党员干部全覆盖。要及时总结提炼改革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并积极向我委报送改革典型,我委将在全省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的优秀案例推介,对好经验、好做法进行交流和推广。要不断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支持更多企业特别是基层企业,因地制宜,大胆探索,不断拓展涉企增值服务内容,力戒形式主义,着力提升改革实战实效。
浙江省国资委
2024年6月24日